各市交通局(委),廳管廳屬各單位:
根據省人力社保廳、省經信委有關職稱工作的部署,現將我廳2009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安排在第三、第四季度進行(附件1)。請各單位根據各系列的資格條件認真做好推薦工作,並嚴格掌握破格條件。
二、專業技術資格的送審材料,必須真實規範,書寫清晰,手續齊全,裝訂成冊(具體要求見附件2),並符合規定的送審程式,各單位人事部門要把好材料審核關,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完整性負責。各單位在推薦時,必須對送審對象進行資格審查,並採取適當方式進行公示。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送審材料,將不予受理。
三、材料中的複印件必須複印完整、清楚,並由單位或當地人事部門核對原件,驗證人簽名並簽署“核對無誤”的字樣,註明驗證時間,加蓋單位公章。
四、嚴肅申報紀律。申報對象要對本人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並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上簽字蓋章。對在申報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申報對象,其申報材料一律予以退回,並從評審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已參加評審取得資格的取消其資格。
五、對我省經批准奔赴災區參與抗震救災和支援青川縣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晉陞專業技術資格時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一)在抗震救災中立功受獎和經批准奔赴災區參與抗震救災工作3個月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3年內申報專業技術資格時可免予外語、電腦應用能力考試。
(二)支援青川縣災後恢復重建工作3年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參照援疆援藏幹部政策,可提前確認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提前確認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一般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擔任下一級職務滿2年。
六、省交通工程高評委評審的專業為土木工程、交通運輸和船舶電器。
請各單位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相關準備工作,並按附件1的時間要求將評審材料報送廳人事處(聯繫人:陳雅萍,聯繫電話:0571-816533)。
附件:1.省交通運輸廳2009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時間安排表
2.工程系列送評材料具體要求
浙江省交通運輸廳辦公室
(代章)
二○○九年七月一日